在芜湖注销公司需满足法定条件,并遵循从清算到税务注销的规范流程,具体要求如下:
一、注销条件:满足法定解散情形
主动解散
经营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到期,或出现其他解散事由(如约定解散条件)。
股东决议解散: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通过合法表决程序(有限责任公司需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需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决定解散公司。
合并/分立解散:公司因吸收合并、新设合并或分立成新公司,原公司需注销。
被动解散
被责令关闭:公司违反法律法规,被行政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
破产清算: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后,需完成清算程序并注销。
司法解散: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损,且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强制注销特殊情形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5号《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公司自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之日起,满三年未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司登记机关可强制注销。但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需经批准的,不适用此办法。
二、清算要求:确保债权债务妥善处理
成立清算组
股东会决议成立清算组,明确清算职责;
清算组需在企业所在地指定报纸上连续公告45天(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程序
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处理债权债务:制定债务清偿方案,按顺序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税款、公司债务,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制定清算报告:清算报告需经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内容包括公司解散原因、清算组组成、清算形式、步骤与安排、债权债务确认和处理、清算方案及执行情况等。
三、税务注销要求:结清税款与税务核查
税务申报与清算
完成所有税务申报,确保无未结清税款、滞纳金、罚款;
提交财务报表、完税凭证等材料,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注销前需进行资产清算和财务决算,公示资产处置情况,确认无税务债权债务纠纷。
税务注销流程
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登记,提交税务注销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税务机关审核后,发放《税务注销通知书》;
2025年起芜湖地区推行线上税务注销部分流程,提升效率。
特殊行业要求
某些特殊行业企业(如餐饮、医疗、环保等)可能需要额外资料或办理许可证注销/转让。
四、注销流程规范:从清算到工商注销
内部决议及清算组组建
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公司解散决定,成立清算组。
公告与债权人申报
在指定媒体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清算公告,公告期45天;
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登记并审核。
税务注销
完成税务申报与清算,取得清税证明。
工商注销申报
提交公司章程、股东决议、税务注销证明、清算报告等材料,申请工商注销登记;
工商部门核准后,收回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正式注销。
银行账户与印章注销
关闭对公账户,确保无资金往来;
到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
社保与公积金注销
自办理企业注销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提交注销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