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公司变更法人需要提前准备以下手续:
一、所需资料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明确填写变更事项,由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股东会决议或决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股东会作出变更法人的决议或决定,并由股东签字或盖章。
章程修正案: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法人变更的部分进行修改,并由股东签字或盖章确认。
对原法人的免职文件:由原法人签署的免职声明或公司出具的免职证明。
对新法人的任职文件:由公司出具的新法人任职证明,包括新法人的个人简历、身份证明等。同时,新法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拍照及联系方式等。
原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用于核实原法人身份信息。
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用于核实新法人身份信息。
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提交公司当前的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以便进行变更登记。
此外,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新法人简历一份及签字备案书:部分地方或机构可能要求提供新法人的详细简历及签字备案。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等:这些表格可以通过下载或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并按照要求填写。
公章:在办理过程中需要使用公司公章进行签字和盖章。
原法人兼职总经理的,还需提交总经理任职证明:如果原法人同时担任公司总经理,需要提交相应的任职证明。
二、办理流程
预约及提交材料: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并下载相应的资料如实填写。然后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并提交材料。
审查与决定:登记机关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之后,登记机关会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包括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等。核实无误后,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登记的决定。准予变更的,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不予变更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换发营业执照:申请人在收到登记决定通知书后,凭通知书到登记机关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三、后续事项
刻制新法人章:新法人上任后,需要到刻章社刻制新的法人章。需要带上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拍照以及半身照等材料。
税务变更:登录电子税务局,找到“我要办税”,然后选择“事项办理”,再点“涉税事项办理-登记”,最后进行变更登记。需要带上执照正副本原件、变更通知书、新旧法人章、财务章、公章以及法人与经办人的身份证等材料。
银行变更:变更公司基本户以及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请注意,以上流程和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登记机关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同时,在办理过程中要确保所有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避免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