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为2-200人,股东人数没有上限,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zhengfu批准;
(4)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5)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由于认缴制度对投资者有一定的约束和保护作用,投资者更愿意购买公司的股份,从而增加了公司筹资的成功机会,提高了公司股权融资的方式多样性,加强对股东的约束力,提高融资的成功率。认缴制度在我国的股权融资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支持。
芜湖博泽财税咨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为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趋势推出的集便捷化、智能化、集约化于一身的企业管家式全新服务平台,并立足上海、面向全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