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了还能被起诉吗(欠债的公司注销了,该起诉谁?)

发布日期:2024-03-29 10:01:37

点击:


近日,槐城律师接到了一位当事人在我律社上的咨询。

当事人向律师询问,去年和A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A公司向其购买货物。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了货物,但是A公司迟迟没有支付货款。

今年再索要货款的时候突然发现,A公司已经注销,人去楼空了。

死马当作活马医。当事人抱一线希望问律师:如果想通过诉讼主张要回货款的话,A公司已经被注销了,还能起诉吗?如果不能的话,那么应该怎么办呢?

1

能否以公司作为被告,

要看公司注销前是否进行过清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必须有明确的被告。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注销登记后,法人资格终止。此时由于没有明确的被告,不能直接以公司作为被告进行诉讼。

那么公司注销了,债权人真的就无法要回自己的钱了吗?

还真不一定!

虽然公司注销了,但是如果公司没有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清算的,债权人还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权利的,而且可以自己选择合适的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公司未经清算即注销登记,债权人还可以向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公司的出资人主张,把他们列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2

公司注销前依法经过清算

但未按规定通知债权人

不过即使公司注销前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了清算,但是清算程序有所瑕疵,导致债权没有被清偿时,债权人仍然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权利。

只不过此时的被告会有所变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根据这一条规定,如果公司的清算组没有根据法律规定通知债权人,导致债权人未能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的,则债权人可以以清算组成员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清算组承担赔偿责任。

3

债权人可以要求承诺人

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为了保障债权人的权益,同时避免一些公司利用法律的漏洞,通过恶意注销来躲避债务,登记机关在公司申请注销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中,往往会一并要求公司股东或第三人提交《承诺书》。

《承诺书》中会注明,对于公司注销后又发现遗漏未处理债务的,要求其承诺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此时作出的承诺属于民法典中债的加入,因此,债权人可据此要求承诺的公司股东或第三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注销了还能被起诉吗(欠债的公司注销了,该起诉谁?)

4

槐城律师建议

针对公司注销后,债务承担的相关问题,结合实务经验,槐城律师提供三点建议,供大家参考:

1.公司申请办理注销前,应当依法进行清算,且清算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债权人履行通知和公告的义务。

清算组需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

2.公司作为法律义务人应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正确清偿债务,切勿通过虚假清算报告注销公司,以“金蝉脱壳”伎俩逃避责任,否则将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若公司确已资不抵债,应当依法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3.即使公司注销了,工商部门还是可以查询到公司的工商信息的。如果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就注销的,此时可以向工商部门查询股东的身份信息。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将股东列为被告。